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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 张** |
电子邮箱 | |
标题 | 征收补偿政策问题 |
内容 | 你好,我家房屋是20平米,动迁后我想要房子,请问相关征收安置补偿政策是什么? |
发布时间 | 2017-05-27 |
信件回复 | 您好,经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联系了解到相关征收安置补偿政策如下: 根据《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三条,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产权调换最小户型房屋建筑面积(多层楼房建筑面积45平米;高层楼房建筑面积50平米)的部分,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差价。 补助部分具体如下: 1.平房安置多层楼房,每户无偿增加5平方米,并享受5平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,再增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;平房安置高层楼房,每户无偿增加8平方米,享受5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,再增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。 2.多层楼房安置多层楼房,每户无偿增加3平方米,并享受5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,再增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;多层楼房安置高层楼房,每户无偿增加5平米,并享受5平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,再增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。 另外,如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并仍在领取保障金的被征收人,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,在经房屋征收部门核对确认后,安置多层楼房45平方米内或安置高层楼房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,再增加面积,按上述第二十三条补助部分第1、2项执行。 |